关于合肥融捷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按钴金属量计)锂电正极材料二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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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合肥融捷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按钴金属量计)锂电正极材料二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项目名称: |
年产3000吨(按钴金属量计)锂电正极材料二期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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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合肥巢湖经济开发区花山路以西,广源大道以南合肥融捷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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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合肥融捷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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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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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拟建项目位于合肥巢湖经济开发区花山路以西,广源大道以南合肥融捷金属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主要建设内容为:在充分利用合肥融捷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一期设施基础上,依托现有车间改扩建合成装置、碳酸锂生产线、镍钴锰前驱体(NCMSO)结晶车间等,新建浸出车间、萃取车间、硫酸铵回收中心、浸出渣仓库、原料仓库、辅料仓库、副产品仓库、氟化钙仓库等建筑物、构筑物。本项目不新增用地,新增建筑面积约36000平方米,新增设备492台(套),项目建成后年产3000吨(按钴金属量计)锂电正极材料的产能。
项目总投资约3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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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按照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进一步优化污水处理方案。本项目所排放的废水主要有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其中生产废水包括合成压滤母液、萃镍生产线废水、尾气吸收塔废水、循环水系统置换排水等。
1、新建1套处理能力为20t/h的合成母液处理系统,用于处理合成工序产生的合成压滤母液,处理工艺采用“过滤+反渗透”,合成母液经RO膜处理后,纯水返回合成车间用于配水,浓水返回至萃钴生产线,废水不外排。
2、新建1套处理能力为60t/h的硫酸铵回收处理系统,用于处理萃镍工序产生的水相废水,处理工艺采用“油水分离+活性炭吸附+pH调解+蒸发浓缩”,废水经处理后冷凝水回用于生产,有机相进入活性炭,作为危废处置。
3、现有2套硫酸铵回收处理系统改为备用设备,处理能力分别为20t/h和10t/h,并依托处理能力为20t/h的回收处理系统对初期雨水进行蒸发浓缩,处理后浓缩液回收利用,冷凝水进入雨水管网。
4、尾气吸收塔废水、循环水系统置换排水回用于浸出釜配料。
5、项目新增1座事故应急池,有效容积为175m3,1座初期雨水暂存池,有效容积为1500m3。
(二)加强废气污染防治,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有:浸出车间料仓进料废气、浸出废气、萃取废气,碳酸锂车间氟化锂沉淀废气、硫酸钙及生石灰投料废气、萃取车间萃取废气,硫酸铵回收中心干燥废气等。拟采取的具体净化措施如下:
1、新建1套布袋除尘器净化系统,用于处理新建浸出车间产生的料仓进料废气,经净化后的废气分别由2根排气筒排放,除尘效率≥98%。
2、新建5套二级填料塔净化系统,用于处理新建浸出车间产生的浸出废气、萃取废气和萃取车间萃取废气,经净化后的废气分别由5根排气筒排放,酸雾净化效率≥90%,氨净化效率≥90%,挥发性有机废气净化效率≥50%。
3、新建1套一级水喷淋塔+一级填料塔净化系统,用于处理碳酸锂车间产生的氟化锂沉淀废气、硫酸钙及生石灰投料废气,经净化后的废气由1根排气筒排放,除尘效率≥98%,氨净化效率≥90%,氟化物净化效率≥90%。
4、新建1套旋风除尘器+一级水喷淋塔净化系统,用于处理新建硫酸铵回收中心产生的干燥尾气,经净化后的废气由1根排气筒排放,除尘效率≥99.5%。
5、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排气筒高度。建设车间排风系统,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
(三)选用低噪声、振动小的设备,合理布局,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进行噪声治理,确保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加强固体废弃物环境管理,妥善收集处理各类固体废弃物。废弃包装材料等应回收再利用;废阳极材料由供应商回收;每一批次浸出渣和氟化钙必须进行危险废物鉴别,并依据鉴别结果确定规范的处置方案,经环保管理部门同意后处理、利用;废活性炭、废RO膜、废活性白土、废空化学试剂瓶、废树脂、废机油、含化学物质的废包装袋及其他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和安全处置。依托现有危险废物暂存场所,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进行管理。
(五)强化厂区建筑防渗,特别要加强合成装置区、碳酸锂车间、镍钴锰前驱体(NCMSO)结晶车间、浸出车间、萃取车间、硫酸铵回收中心、浸出渣仓库、原料仓库、辅料仓库、副产品仓库、氟化钙仓库、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等可能因渗漏对地下水产生影响场所的防渗处理,避免对地下水水质产生影响。
(六)按《报告书》要求,本项目厂界周边设置300米环境防护距离。你公司应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做好防护距离内规划控制工作,不得在防护范围内建设居民住宅、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建筑。
(七)加强环境风险预防和控制,完善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危险化学品在使用和贮运过程中的管理,防止污染事故发生。
(八)本项目环评标准按照合巢经开区环保局2018年2月28日出具的《关于合肥融捷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按钴金属量计)锂电正极材料二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执行标准的复函》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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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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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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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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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办理部门: |
合肥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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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551-63537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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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0551-63537079 |
通讯地址: |
合肥市蜀山区东流路100号合肥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