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环保局关于合肥市安达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公示(东环罚字[2018]031号)
信息来源:肥东县环保局发布日期:2018-07-03 点击次数:
肥东县环境保护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东环罚字〔2018〕031号
合肥市安达新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22698986819C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白龙镇工业聚集区
法定代表人:胡传忠
我局于2018年4月8日对你公司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你单位位于肥东县白龙镇工业聚集区,主要从事废矿物油(危险废物)的经营。根据国家法律及规章规定。产生危废单位和接收危废单位在转移危险废物的过程中,都应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经查,你公司2017年12月28日,在未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情况下,从安徽省合肥小汽车维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接收6吨废矿物油。
以上事实,有《肥东县环境保护局现场检查(勘察)笔录》、《肥东县环境保护局调查询问笔录》、《安徽省合肥小汽车公司的情况说明》、《合肥市安达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说明》、《28365 一365.com亚洲版手机关于部分企业相关环境问题的监察意见函》(合环固函[2018]80号)等证据为凭。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我局于2018年5月30日以《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东环罚告字[2018]034号)告知你(单位)陈述申辩权(听证申请权)。你单位提未陈述申辩,未申请听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六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单位)违法行为处以如下行政处罚:
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2、处以二万元人民币罚款。
限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缴至指定银行和账号。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收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肥东县支行
户名:肥东县非税收入管理局
账号:34001465408058721456
你(单位)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肥东县人民政府或者28365 一365.com亚洲版手机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向肥东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肥东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