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肥诚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中药提取车间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信息来源:合肥市环保局 发布日期:2018-06-06 16:22 点击次数:1406
合肥诚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5日委托安徽华境资环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合肥诚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中药提取车间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已于2018年1月8日在合肥市环保局网站上发布。目前,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已基本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要求,现将拟建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简述
合肥诚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拟投资3500万元,在合肥市经开区汤口路与青鸾路交口现有厂区内建设“中药提取车间扩建项目”, 本项目在企业厂区北部的预留空地上建设一栋3层(局部4层)的提取车间,本次中药提取项目均在提取车间内实施。并建设一栋6层综合楼,综合楼内设食堂、倒班宿舍、检测中心及办公室;并建设一栋4层地下一层的仓库;同时将厂区现有危险品库进行扩容。购置提取罐、浓缩罐、醇沉罐等生产设备和检测仪器,以及配套的仓储(药材、饮片、危险品中转库等)、动力、环保等公用工程,项目完成后,可实现年提取中药材500吨的生产能力。本项目于2017年5月26日经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贸发展局以合经区经项[2017]39号文批准备案。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建设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工艺废水、冷凝废水、车间清洁废水和生活污水等;本项目有组织排放的废气主要有药材破碎产生的粉尘、药材前处理烘干过程和一清干浸膏粉干燥环节产生的水蒸汽、乙醇回收过程中产生的乙醇不凝气等;无组织废气主要为中药异味以及药渣在收集过程、污水处理站在废水收集、曝气的过程中产生的异味。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生产固废(主要包括前处理挑选。切制产生的杂质和边角料及提取过程产生的药渣)、生活固废以及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等。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水污染控制
工程营运期废水主要包括工艺废水、冷凝废水、车间清洁废水和生活废水等。项目废水经收集后排至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出水浓度能够满足合肥市经开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及《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6-2008)后进入合肥经开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最终排入派河。
(2)大气污染控制
本项目有组织排放的废气主要有药材破碎产生的粉尘、药材前处理烘干过程和一清干浸膏粉干燥环节产生的水蒸汽、乙醇回收过程中产生的乙醇不凝气等;粉尘主要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排放,经处理后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排放限值的要求。在乙醇回收过程中主要污染物为乙醇。工艺废气集中收集后经水喷淋+碳纤维吸附处理后经20米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治理措施
工程产生的噪声有循环泵、离心泵、引风机和压缩机等,设备声源值在70~90dB(A)之间,经隔声减振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4)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生产固废(主要包括前处理挑选。切制产生的杂质和边角料及提取过程产生的药渣)、生活固废以及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等。对一般固废进行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固废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合肥诚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中药提取车间扩建项目位于合肥市经开区公司现有厂区内,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符合《合肥市经开区总体发展规划》、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的要求。项目实施和生产过程中切实做好“三同时”工作,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可实现达标排放,排放的主要污染物量符合总量控制指标要求,预测计算表明排放的各类污染物不会降低评价区各环境要素的现状环境质量级别,环境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项目生产工艺技术和设备符合清洁生产要求。综上所述,从环境影响评价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本项目环境相关资料的联系方式和期限
公众认为可在本公示发布日起10日内与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查询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其他相关信息。
(1)建设单位:合肥诚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合肥市经开区汤口路与青鸾路交口
联系人: 吴总
电话:0551-63840107
(2)评价单位:安徽华境资环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承工
联系电话:0551-62865422
传 真:0551-62865426
联系地址:合肥市望江西路与金桂路交口5F创业园6栋806
邮编:230088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建设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此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1、对于项目的了解程度;
2、对于项目建设的态度,如果反对,请说明反对理由;
3、对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的认识;
4、对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建议和具体要求;
5、其他一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电话联系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请公众在参与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或单位住址及联系电话,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
八、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即日起十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