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轻卡质量提升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信息来源:合肥市环保局 发布日期:2018-06-27 16:19 点击次数:7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承担“轻卡质量提升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编制工作。
按《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要求,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更好做好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精神,现对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轻卡质量提升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的初步结果,并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在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轻卡质量提升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本项目拟利用新港轻卡基地原有生产车间及公用设施,为满足轻卡质量提升的生产要求,对相应生产线进行适应性改造,新增车架喷漆线,底盘喷涂线,骏铃、帅铃轻卡补漆室,车架双梁点焊线等。本项目不新增产能,保持原高端及纯电动轻卡建设项目产能不变(轻卡10万辆/年,底盘3万台/年)。项目总投资8160万元。
二、拟建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技改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是焊接烟尘,车架涂装车间、骏铃检测调试车间和帅铃检测调试车间补漆产生的漆雾、有机废气;废水主要来源于车架涂装车间喷漆废水。项目噪声主要为风机等设备运行噪声;固体废弃物主要是废包装材料、废过滤棉、废油漆桶、废活性炭、废漆渣等。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废水:拟建项目废水主要来源于车架涂装车间喷漆循环废水,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中派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要求以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水水质》(GB/T19923-2005)洗涤用水要求,继续回用。
废气:采用焊烟净化装置对焊接烟尘进行收集处理,车架涂装车间废气通过活性炭吸脱附废气净化系统(活性炭吸脱附+RTO)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骏铃/帅铃检测调试车间补漆废气收集通过过滤棉+活性炭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均能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噪声:项目主要产噪设备来自风机等设备运行噪声,采用优先选用低噪音设备、安装减震基座、厂房隔音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由回收公司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存储于厂区危废临时储存场所,送安徽浩悦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处置。
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各项污染物均能得到妥善处理。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到
该项目按照本次环评提出的环保要求落实,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相关要求;项目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在采取有效的污染措施后,可稳定达标排放。因此,从环境角度考虑,项目可行。
五、公众如对本项目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有其他咨询的事宜,请在看到本公示十个工作日内通过下列方式参与。
建设单位名称: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庞工
联系电话:18110968990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合肥市斯康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单位地址:合肥市庐阳区蒙城北路与义井路交叉口东南角;
联系电话:0551-65614551;